对外投资合作指南(日本)-中资企业在日本开展投资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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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合作指南(日本)-中资企业在日本开展投资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商务部 2023-08-08 00:00:00 2264
为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和熟悉当地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和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编写了 2022年版《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 主要风险

【疫情】

至2022年6月,日本新冠肺炎疫情仍然较为严重。今后新冠肺炎疫情变化趋势,将直接影响日本社会经济活动,成为外国企业在日开展投资合作和商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因素。

【政治】

近年日本右翼势力有所抬头,日本政府对华政策变动也存在不确定性,这些都可能给中资企业赴日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经济政策】

2022年5月1日,日本国会通过《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案》,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日本企业对华合作经营成本,影响其对华合作积极性。

【人才匮乏】

外资并购日本企业一直都不普遍,日本企业组织制度与国际不尽相同,企业文化差异可能导致日本企业职工对外来并购者产生抵触情绪。日本人主动赴外企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外企在日本招收人才难度大。

【优惠政策少】

日本优惠政策仅限于放宽部分原有限制条件,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优惠条件量少且力度相差较大,吸引力不足。

【融资不易】

日本商业银行放贷原则为担保主义,对投资日本的中国企业来讲,没有有形资产作担保,很难从银行贷款。

【签证难度大】

日本未对中国实施免签政策,多数中国企业为办理企业注册手续需持短期签证(15天)多次入境。日本入国管理局对来自中国的长期工作签证审核异常严格,且审批周期长,缺乏透明度。对中国员工在日务工管控严格,导致企业人员得不到适时补充,影响企业发展。

【自然灾害风险】

日本是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因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纠纷常发。

【承包工程特定风险】

日本建筑业发达,施工技术水平高,是世界上主要投标国之一。但是,除WTO有规定的政府采购和政府工程外,日本工程项目极少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少数采用国际招标的一般是特殊工程,如园林、土建、各国使馆及企业的建筑施工等。

此外,对外国公司,日本在施工时间、人员赴日、技术水平等各个方面,设置种种限制。如:严格限制工作时间;工期要求短;技术水平要求高;限制非技术登记人员进入日本等等。外方公司自然失去竞争优势。

因此,外国承包商要打入日本建筑工程市场,缺乏突破口。

【劳务派出特定风险】

中方对日派出劳务企业存在招聘难、管理难等问题。并且,侵犯技能生权益事件仍屡有发生,疫情加剧技能生失业并导致其按期回国困难。

据日本法务省统计,截至2020年8月,因为派出国入境限制或航班减少等原因,虽然签证到期,但难以按期回国的技能实习生达到2.42万人。截至10月底,仍有近3700名技能实习生因疫情处于失业状态。

2 防范风险措施

建议中国企业在日本投资经营的过程中,从以下方面,应对和化解对日投资风险。

(1)加强事前调研和分析

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以便在经营过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要做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要提前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要实施详尽可行性分析等。

要密切跟踪《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案》配套政令、省令的发布及实施情况,结合法案内容仔细梳理对日合作风险点,提前制定应对方案。

(2)建立和日本文化相适应的用工制度

从企业文化方面看,随着企业经营规模增大,应注重给予日方员工企业归属感。日本用工和薪资制度有所谓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传统。虽然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国内临时员工、派遣员工比重增加,但日本企业正规员工仍占大部分比重,2020年占比高至63.8%。

中资企业在日本形成规模后,应该在企业用工制度、企业文化方面建设方面,照顾大部分日本员工工作场所归属感相对较强的观念,并注意培养本地员工形成稳定中坚层。

(3)坚持做到依法守法

企业在日本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当地商业习惯,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依法注册,依法经营。考虑到法律和语言差异,有条件的企业可考虑聘请律师。特别是在遇到经济纠纷或争议时,应尽量选择借助律师力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利益。在日本,有专门提供中文服务的中资或日资律师事务所,可承接在日中资企业的各种法律业务。

(4)运用仲裁或诉讼手段追回损失

当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当事人首先应直接进行协商,在明确责任、互谅互让的前提下,争取自行达成协议。若难以实现,应考虑通过仲裁、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5)运用投资和贸易保险产品提前防范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在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过程中如发生大额损失,并且事先通过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应及时向保险机构报告情况,并开展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的工作。

(6)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在日本投资注册后,中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与中国大使馆经商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并反映所遇到问题和困难。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尊重并服从使馆领导和协调。

(7)寻求当地政府、贸促会和商协会的帮助

在日中国企业应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商协会建立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并力图寻求获得更多支持。日本主要商协会包括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经济协会、日本商工会议所、日中经济贸易中心等。

(8)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要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报,做好预防措施。因自然灾害发生经济纠纷时,要及时联系警方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按当地法律交涉、处理,以求圆满解决。要提前客观评估自然灾害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风险预案,使企业面对各类灾害时,处变不惊、处置有序,争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投入必要人力和经费做安全防护。

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时,应及时拨打日本火警、救护(119)电话,同时立即上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和企业国内总部。

(9)加入中国企业协会

在日中国企业协会是由中国在日本设立的法人企业和代表机构组成的民间团体,其宗旨是增进在日本的中国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改善在日中国企业的经营环境。目前协会拥有中国企业会员140余家。

2015年5月22日,全日本中国企业协会联合会在东京成立,该协会进一步整合日本各地中资企业协会资源,以更好地为在日中资企业服务。在日中资企业可根据自身企业特点,并结合了解上述协会的工作风格和动态,考虑选择加入上述协会。

(10)及时调整适应劳务派出形势的变化

国内劳务派出企业和投资企业,应积极调整中方对日派遣技能实习重点行业和派遣规模,努力做到按规章开展派遣经营活动,并积极保障技能实习生权益,引导他们加强自我防护。

适应以“特定技能”为标志的日本引进外国劳动力制度改革,国内人才派遣企业应扩大与企业直接签约型劳务输出,并尽量确保劳务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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