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贸易法规和政策
1.1 贸易主管部门
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经济产业省,其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日本各经济产业部门,制定贸易政策,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
1.2 贸易法规
日本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和网页链接,分别如下:
《外汇及外国贸易法》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4AC0000000228
《进出口交易法》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7AC0000000299_20210301_501AC0000000071
《贸易保险法》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5AC0000000067
《关税法》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9AC0000000061
《关税定率法》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143AC0000000054
《金融商品交易法》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3AC0000000025
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20世纪50年代,日本确立贸易立国方针,1955年加入《关贸总协定》,1958年撤消进口管制。不过,在部分商品类别上,进出口仍有一些限制。
【进口管理】
日本有绝对禁止进口的商品,有实施配额制进口商品,有受关税配额制度规制的进口货物。
关于日本进口管制的详情,可参考以下网页链接:
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index.html
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04_kamotsu/02_import/import_kamotsu.html
【出口限制】
特定货物出口,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口。相关出口限制的规定,请参看以下网站。
https://www.meti.go.jp/policy/anpo/
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日本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包括农产品、动物、植物三种类别。
就中日经贸关系而言,规范农产品检验检疫的《肯定列表制度》已成为影响中国农产品输日的最大因素。近年,日本政府已适度放开对中国输日禽肉和水果类产品的限制,中国指定地区生产的部分农产品如稻草、南瓜等,也可进入日本市场。
【农产品检验检疫】
日本对食品制定了堪称世界最为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食品卫生法》对在食品中残留的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动物用药等实施《肯定列表制度》,规定了799种农业化学品在各种农产品中的5万多个残留最低限量,对其余未规定具体标准的项目,一律实行0.01PPM的标准。
日本政府规定,对输日农产品进行监控检查抽查比例为10%,发现超标则提高抽查率至50%,对两次以上查出相同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实施100%检查。详情参见以下网址。
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kenkou_iryou/shokuhin/zanryu/index.html
【动物检疫】
根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日本对自国外进口的动物和畜牧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未接受检疫携带畜牧产品入境日本,将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详情参见网址:https://www.maff.go.jp/aqs/
【植物检疫】
根据《植物检疫法》,日本对进口植物进行检疫。流程如下:
——由进口者提出动植物检疫检查申请,可提交出口国植物检疫检查证明书。
——由检疫官员目测是否有病虫害虫附着,或实施抽样检查。
——未发现即出具合格证明书,予以通关;如有发现,将进行消毒处理后出具合格证书,或予以废弃处理,或退回原进口国。
动物检疫流程与此相同。
详情参见网址:https://www.maff.go.jp/pps/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共信息服务产品,供我国企业和读者免费下载使用。商务部拥有指南的著作权和版权,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赢利性为目的使用指南,包括用于纸质报告、电子版销售等经营性业务,或以会员制方式在网站上谋取利益。对于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商务部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你好,我是AI助理
可以解答问题、推荐解决方案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