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名称: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办理城市:嘉兴市
部门名称:市科技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00002545784R
服务对象:法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1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材料受理实现即办
办理地点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406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夏令时2:00-5:30)
咨询电话: 0573-82159818
咨询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8楼809办公室
投诉电话: 0573-12345
投诉地址: 嘉兴市广益路526号嘉兴市教育局13楼1315办公室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要求,如工业需满足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法律法规名称: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依据文号: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55 号
颁布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7-03-30
法律法规名称: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依据文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65号
颁布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6-10-14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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