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及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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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
149天前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和有关要求,经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和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筛选审议后公示无异议,现将第七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及保护单位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让文化和自然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附件:1.第七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第七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3.第七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