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3

【导语】: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有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创业扶持政策目录

  1.大学生创业补贴

  2.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3.创业培训补贴

  4.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5.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具体政策如下:

  创业扶持

  1.大学生创业补贴

  大学生(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 “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申领材料:

  1.创业项目。由个人领办应附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

  2.创业实体。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通过教育部门数据核查获取),身份证,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书(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核查获取)/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申领渠道: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

  申领时限: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领材料:领办创业实体大学生身份证、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创业实体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等。

  申领渠道: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接受申请人提出的享受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的申请。

  申领时限:大学生毕业5年内可申请。

  3.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申领材料:身份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实训合格证书(系统内核查),培训人员签字的花名册(系统内核查),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人员签字的花名册,《成都市创业培训个人直补申报备案表》等。

  申领渠道: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接受申请人提出的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个人直补的申请。

  4.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创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蓉高校大学生,在按规定获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可向其就读高校所在的区(市)县人社部门申请贴息。

  申领材料:

  网络商户应提供:

  1.开办 “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的:申请人(根据所属人员类别提供所属证明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等相关资料、《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2.未进行工商注册的:申请人(根据所属人员类别提供所属证明证件)、“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等证明材料、《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在校大学生应提供:申请人学生证、身份证(含夫妻双方)、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申领渠道:贷款申请人向创业所在或户籍所在(非本市户籍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

  5.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内的大学生村官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合伙人贷款总额度上限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领材料:

  网络商户应提供:

  1.开办 “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的:申请人(根据所属人员类别提供所属证明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注册或登记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等相关资料、《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2.未进行工商注册的:申请人(根据所属人员类别提供所属证明证件)、“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等证明材料、《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应提供: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含夫妻双方)、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

  申领渠道:贷款申请人向创业所在或户籍所在(非本市户籍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