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钉群 十万创业者 与你为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01/28 11:1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

湘政办发〔2022〕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推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精神,结合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综合大督查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21年度推动“三个高地”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州、县市区、管理区和园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激励支持。希望受到表扬激励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奋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名单及激励措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名单及激励措施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区

  靖州县、花垣县、岳麓区、炎陵县、衡南县、双清区、东安县、桃源县、新化县、岳阳楼区。

  对上述县区各给予100万元奖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湘西自治州,宁乡市、雁峰区、渌口区、湘乡市、北塔区、汉寿县、资阳区、江永县、芷江县、涟源市。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州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并对其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重点推介。(省政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营商环境改善和社会信用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前列的市、县市: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长沙县、津市市、临湘市、攸县、邵东市、衡阳县、桃江县、桂阳县、宁远县、洪江市。

  对上述地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

  长沙市、永州市、湘潭市、郴州市。

  对上述市,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200万元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四、奋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株洲市、岳阳市、长沙市、邵阳市,湘潭县、浏阳市、资兴市、雁峰区、桃源县、炎陵县、邵东市、资阳区、涟源市、中方县。

  对上述地区,在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每个市增加500万元、每个县市区增加100万元用于工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五、实施“三高四新”产业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落实“双创”政策成效明显的园区

  实施“三高四新”产业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

  长沙市、衡阳市、娄底市、怀化市。

  对上述市,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200万元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推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园区:

  浏阳经开区、益阳高新区、桃源高新区、江华高新区、醴陵经开区、邵东经开区。

  对上述园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100万元奖励,优先支持开展调区扩区和在重大改革、重大政策、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怀化经开区省“双创”示范基地、桃江经开区省“双创”示范基地、娄底经开区省“双创”示范基地、祁阳高新区省“双创”示范基地。

  对上述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100万元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六、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成效明显的市、县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排名全省前列的高新区

  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科技投入产出指标总量和增量年度综合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县区:

  长沙市、株洲市、邵阳市、益阳市,云溪区、澧县、苏仙区、泸溪县、永定区、双峰县。

  对上述地区,在科技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0万元、每个县区2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统筹用于科技创新工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排名全省前列的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

  衡阳高新区、湘潭高新区、江华高新区、怀化高新区。

  对上述园区,在科技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国家级高新区300万元、每个省级高新区2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统筹用于科技创新工作及高新区提质升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七、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和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扩大对外投资合作措施有力,完成目标任务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县市区

  长沙市、湘潭市、益阳市、怀化市,浏阳市、长沙县、岳塘区、北湖区、岳阳楼区、祁阳市、资阳区、零陵区、新邵县、吉首市。

  对上述地区,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在国家和省级商务部门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八、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长沙市、永州市、岳阳市、郴州市,岳麓区、武陵区、望城区、浏阳市、隆回县、靖州县、宁远县、南县、桃源县、道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3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九、金融服务“三高四新”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明显的市

  长沙市、常德市、邵阳市、益阳市。

  对上述市,从2022年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各奖励300万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落实军民融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设军民协同创新平台、实施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培育“民参军”重点企业成效明显的市和产业示范基地

  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湘潭经开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长沙中电软件园、衡阳白沙洲工业园。

  对上述市,从2022年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各奖励200万元。对上述示范基地,各奖励100万元用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一、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量大,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落实扩投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怀化市、岳阳市、郴州市、湘潭市,天心区、长沙县、炎陵县、衡山县、双清区、汉寿县、沅江市、双牌县、新化县、吉首市。

  对上述地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岳阳市,浏阳市、衡南县、桃江县。

  对上述市,在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中单列3个申报指标。对上述县市,在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中单列1个申报指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打造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长沙市,邵东市、鼎城区、保靖县。

  对上述地区,在2022年千亿产业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进生猪恢复生产和优质湘猪工程成效明显的市:

  湘潭市、永州市。

  对上述市,从相关专项资金中各奖励200万元,并在畜牧业有关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

  沅江市、湘阴县、辰溪县、资兴市。

  对上述县市,从2022年渔业油补资金中各奖励10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三、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益阳市、衡阳市、怀化市、岳阳市,沅江市、湘潭县、安仁县、鼎城区、双峰县、洞口县、临湘市、衡南县、凤凰县、冷水滩区。

  对上述地区,在粮食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4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四、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落实“两个耕地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制度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邵阳市,浏阳市、北湖区、武陵区、洪江区、岳阳县。

  对上述地区,从有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明显的县:

  南县、华容县、道县、溆浦县、澧县。

  对上述县,按该县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5%给予奖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衡阳市、常德市,苏仙区、芷江县、茶陵县、零陵区、新邵县。

  对上述市和县区,分别给予200万元项目资金和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指标奖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邵阳市、永州市,望城区、衡南县、邵东市、临湘市、安乡县。

  对上述地区,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六、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芙蓉区、浏阳市、石鼓区、双清区、武陵区、临澧县、石门县、安化县、南县、会同县。

  对上述地区,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七、高质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四好”交通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长沙市、郴州市、邵阳市、常德市,韶山市、望城区、花垣县、嘉禾县、汨罗市、武冈市、娄星区、资阳区、衡阳县、攸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专项用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违法用地整改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永州市、常德市、长沙市,汨罗市、宜章县、江永县、渌口区、溆浦县、澧县、天心区、沅江市、洞口县、耒阳市。

  对上述地区,按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每个市300亩、每个县市区100亩标准给予奖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十九、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益阳市、娄底市,石门县、龙山县、麻阳县、永定区、岳塘区。

  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岳阳市、株洲市,浏阳市、常宁市、安化县、桑植县、宜章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长沙市、湘潭市、怀化市、益阳市,衡阳县、攸县、新邵县、平江县、鼎城区、永定区、汝城县、双牌县、新化县、花垣县。

  对上述地区,在省级文化旅游综合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一、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长沙市、株洲市、益阳市、湘西自治州,岳塘区、常宁市、平江县、石门县、汝城县、绥宁县、桑植县、江永县、靖州县、双峰县。

  对上述地区,在2022年分配中央和省就业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市州4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标准给予倾斜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二、全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县市区

  国控、省控断面2021年城市水质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明显的市、县区:

  张家界市,桃源县、东安县、永定区。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成效明显的市、县:

  益阳市,城步县、通道县、攸县。

  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的市:

  常德市。

  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夏季攻势”工作成效明显的市:

  怀化市。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的市:

  浏阳市、邵东市。

  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的市:

  资兴市。

  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县:

  平江县。

  对上述地区,在全省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三、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利项目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长沙市、湘潭市、怀化市、益阳市,临湘市、祁东县、芦淞区、汉寿县、资兴市、东安县、邵阳县、慈利县、花垣县、冷水江市。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四、推进质量强省和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推进质量强省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

  长沙市、湘西自治州,韶山市、耒阳市、洞口县、汨罗市、道县。

  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常德市,醴陵市、芷江县、隆回县、娄星区、宁远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州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长沙市、岳阳市、永州市、怀化市,衡南县、醴陵市、湘乡市、石门县、汝城县、武冈市、慈利县、南县、涟源市、花垣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3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长沙市、常德市、怀化市、永州市,雨花区、雨湖区、武陵区、鹤城区、临湘市、汝城县、攸县、武冈市、冷水江市、新田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岳阳市、邵阳市、益阳市,醴陵市、娄星区、浏阳市、临澧县、衡南县、零陵区、洪江市、慈利县、湘乡市、花垣县。

  对上述地区,在统筹分配中央和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市12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优先纳入医改工作相关试点;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相关工作示范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八、落实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

  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年度内本行政区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的市:

  岳阳市、株洲市、怀化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永州市。

  对上述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奖励,并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能力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年度内本行政区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

  怀化市、娄底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张家界市。

  对上述市,通过相关政法转移支付给予100万元奖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九、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创建达标县市区(含管理区、园区)

  宁乡市、长沙县、衡南县、衡阳县、南岳区、衡阳高新区、炎陵县、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湘潭经开区(湘潭综保区)、新邵县、隆回县、武冈市、新宁县、华容县、屈原管理区、石门县、澧县、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常德经开区、武陵源区、慈利县、安化县、桃江县、南县、大通湖区、临武县、桂东县、祁阳市、东安县、双牌县、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溆浦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中方县、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怀化高新区、娄底经开区、龙山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每个管理区及园区5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衡阳市、永州市,汉寿县、望城区、双峰县、永兴县、天心区。

  对上述地区,在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区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娄底市,醴陵市、韶山市、桃江县、零陵区、长沙县。

  对上述地区,在2022年分配中央和省就业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5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十一、在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省政府综合大督查中受到表扬激励或经验推介的市州、县市区和园区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扬激励(国办发〔2021〕17号)的市、县市和园区: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长沙县、浏阳市、醴陵市、澧县、保靖县、湘潭高新区。

  对上述地区,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土地指标奖励、资金奖补等激励措施的基础上,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按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及园区50万元标准予以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等组织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综合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湘政办函〔2021〕114号)的市州、县市区和园区:

  14个市州,株洲高新区、开福区、望城区、宁乡市、岳阳自贸片区、天心区、新田县、衡南县、祁阳市、龙山县、湘潭经开区(湘潭综保区)、衡阳县、苏仙区、石门县、长沙县、雨湖区、云溪区、嘉禾县、邵阳经开区、浏阳经开区、攸县、桑植县、醴陵市、安化县、花垣县、临武县、溆浦县、临澧县、会同县、北塔区、新晃县、隆回县、雨花区、沅江市、辰溪县、湘潭县、珠晖区、岳塘区、岳阳县、慈利县、武陵区、澧县、娄星区、邵东市、华容县、耒阳市、桂东县、安仁县、南县、沅陵县、江华高新区、洪江高新区、双峰县、道县、汉寿县、江永县、大祥区、临湘市、永兴县、冷水江市、保靖县、吉首市、湘乡市、凤凰县、新化县、汝城县、渌口区。

  对上述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并重点推广。(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对以上31项工作受到表扬激励的县市区、管理区及园区,由各市州根据绩效考核有关规定予以加分;上述表扬激励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


文件下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