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5年新都区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局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学习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压实安全责任。压实领导干部责任,坚持以“党政同责”为抓手,编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各科室单位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科室单位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资金、人员等保障力度;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项。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家、省、市、区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贯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深化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要紧盯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地下综合管廊、公园广场、广告招牌、环卫作业、生活垃圾处置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挖掘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安全行为和突出隐患问题,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通报,进一步推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提质增效,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五)推进安全“一张图”智慧建设。强化城市道桥、照明、地下综合管廊、广告招牌、环卫作业、固废处置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智慧监管。借助巡查通平台建立的安全监管模块,构建“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安全监测、预警、核查、处置、回复”的闭环管理。持续推进巡查通服务平台安全管理模块建设,实现全局城管领域应急、安全、监测、预警“一张图”呈现。
(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学习贯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讲培训,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要督导管护企业抓好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加强设施安全运行监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完善安全制度标准等工作;各科室单位按照“四不两直”检查要求邀请三方安全专家参与,对各管护企业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专业力量提高监督检查质效。
三、紧盯行业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八)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极端天气等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培训,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环卫设施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测和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做好地质灾害、极端天气和汛期的安全防范工作,督促相关管护企业规范有序开展防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动态补缺和定期轮换。要及时向管护企业传递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确保调度及时、指令畅通、落实到位。
(九)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要全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源头治理、执法管理。加强《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动态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加强环卫清扫收运作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礼让行人,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落实市政道路桥梁巡查监测检测以及占道施工规范化管理,严防城市道路塌陷、桥梁坍塌等事故发生。
(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结合2024年摸排的基础上,再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及时更新完善有限空间点位台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规定),有效防控有限空间安全风险。督促相关管护企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警示教育及培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频次,对演练成果进行考核,做到一线作业人员应知应会,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十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全面排查整治我局所辖办公区、家属区、库房、公园、广场等区域消防隐患,督导管护企业开展用电用气用火等消防自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抓好电气焊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提前申报、规范作业。加强违法建(构)筑物圈封挤占燃气管道、设施的查处,加强对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堵塞消防通道行为的查处。依法组织拆除存在消防隐患的违法建筑,包括占用、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的违法建筑等。
(十二)深入开展自建房违法建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市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要求,研究梳理自建房违法建设巡查、认定、查处工作流程,明确审批部门认定,属地政府巡查、发现、制止、查处的主体责任,确定“加强巡查,监管防控、联合制止坚决遏制新增”和“尊重历史,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处置存量”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自建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紧盯具有安全隐患的,以及位于公共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整治。加强城镇开发区内自建房在建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和及时制止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有效遏止自建房新增违法建设,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十三)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安全稳定工作。周密部署、靠前组织,做好世运会、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管理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督导检查和值班值守,督导各管护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信息收集报送,进一步落实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十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典型案例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科普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管理、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五)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防汛、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等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应急预案实操性,积累实战经验,提升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