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龙泉驿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都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促进龙泉驿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经开住建发〔2024〕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按照“精准施策、一城一策”工作要求,进一步满足群众刚需住房需求和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安居团购
由龙泉驿区房地产业协会动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售新建住宅纳入团购“房源超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制定团购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人才、现退役军人、教师、医护人员、多孩家庭、特殊荣誉称号获得者等人员在龙泉驿区购房置业。
二、支持多元化安置
在龙泉驿区范围内推行房票安置,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的项目,被征收人可按照《龙泉驿区征地征收群众货币安置凭证购买商品住房安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选择以“房票”形式购买本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安置及享受对应的购房奖补。
三、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鼓励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状况,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实施“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购(换)房人新房折扣、佣金减免等优惠。
四、支持车位去化
鼓励在售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制定车位销售价格。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对在龙泉驿区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的购房人(购房赠送车位除外),按每个车位2000元给予个人货币补贴(限定名额5000个,先买先得,用完即止),依据网签备案时间分批次兑付。
五、支持开发销售
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商品房开发销售,对首次取得施工许可后12个月内取得整个项目(不含车位,下同)预售许可的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货币激励奖励(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兑付)。在项目最后一个批次取得预售许可后6个月内实现整个项目90%去化,给予开发企业最高60万元一次性货币激励奖励;在最后一个批次取得预售许可后8个月内实现整个项目90%去化,给予开发企业最高40万元一次性货币激励奖励。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措施四施行时间从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本措施五从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措施由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成都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8日